色彩因素在廣告設計中的應用
2011-09-03 文章來源: 谷歌
色彩在廣告作品中具有三個方面的特殊作用。一是彩色廣告較單色廣告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,鮮明的色彩對于瞬間出現的即刻注意起著顯著的刺激作用。二是彩色廣告畫面較之黑白畫面更能逼真地再現商品的真實性,忠實地反映商品的顏色、質感、量感,展示出商品的真實面貌,并通過色彩感受引發公眾的統覺心理,刺激消費需求。三是廣告色彩對企業或其產品的象征作用,通過商品各自獨特傾向的色彩語言,使消費者更易辨識和產生親切感。使公眾或消費者一看廣告的顏色基調.就能估計出是哪個企業,哪種商品。
色彩在廣告中的應用,就如同色彩對于圖畫,標題對于正文,對增加廣告的注意價值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色彩是人通過眼睛感受可見光刺激后的產物。明亮度、色相和純度是色彩的三要素,是光感過程的第一類要素;而面積、形態、位置、肌理等形象的四要素是獲得色彩表現的條件,被稱為色彩的第二類要素;此外,任何色彩都影響人的感覺、知覺、記憶、聯想和情緒等心理過程,產生特定的心理作用,如冷暖、輕重、厚薄、遠近、動靜、樸實、華麗等,這些被稱為色彩的第三類要素。
廣告的媒體很多,也是大面積、多層次展現企業或產品形象的最有力手段,是企業形象識別系統中最主要運用系統之一。運用標準色進行的全方位廣告畫面設計,能給公眾造成一致、統一的企業或產品感受,對企業識別的強化和擴散有顯著的作用。尤其是電視廣告制作費用和播出費用昂貴,時間限制性極強,欲在極短的幾秒鐘內,產生最強的效果,是極不易的事情,因此,廣告中的識別色彩選擇、策劃是VI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國外色彩研究的權威人士法伯·比蘭曾精辟地指出:往往不在于使用了多少色彩,而關鍵在于色彩運用得是否恰當。在一則廣告里如果色彩運用過多,反而會傷害了它的宣傳力量。為了恰當地達到宣傳效果,對于色彩永遠要運用得明智高超才行。